中國黨姓媒體昨日出現極度引人注目的新聞標題:
「微信公眾平臺公告:規範涉黨史國史等資訊發佈行為」
其公告內容最基本精神約略可以摘取出三句話:
>微信開罰發佈
>歪曲黨史國史類資訊的公眾號
>嚴重的將永久封號
所謂「歪曲黨史國史類資訊」也即是故意要跟黨國做對者。其實,微信被永久封號只是第一步,接下來,請自己想像!
老朽偶對此一訊息特別敏感,因為,類此黨國威權動用國家機器殘害人民的暴力行為,台灣人早早都已經歷過了。
只是,現在出生在台灣解嚴之後的新世代們已經很難想像:黨國威權動員抓耙仔審核思想及箝制言論的那種恐怖日子!
你要畫總統府,樓頂旗桿上的旗幟吹向左邊,判七年;
畫大力水手帶著小小孩在海邊自怨:「望洋興嘆」,判七年;
小兒麻痺症者在公用廁所裡塗鴉寫「反攻無望」,判七年;
在課堂上告訴學生:唐太宗有胡人血統,判七年;
……
當統治者說:威權時期,人民不都是選擇服從嗎?
當那些鷹犬們在現在回頭來大聲告訴我們:我是服從命令忠於職守而已,所以不能怪我,我當然無罪!
那麼二戰後在紐倫堡大審的納粹戰犯們不都應該判無罪嗎?
於是老朽偶就會想要去翻讀漢娜.鄂蘭的《平庸的邪惡》,也因此而對於遵從「盲目服從」殘害人民的邪惡更加痛恨!
漢娜說:極權的邪惡就是對人類的犯罪,極權的邪惡很技巧的「把殺人和說謊變為公民應服從的法律命令」,於是就完全卸除了「人道」性的思維與習慣,也給了為極權效忠的鷹犬們另一個「奉神旨意」的理由。
換成中國的說法,就是大家常看到的「愛國無罪」。於是,謀殺者如汪希苓和白狼等等極權爪牙們仍能招搖過市!
老朽偶今晨在柯建銘臉書上看到他寫給蔣萬安的千字公開信,他語重心長的說,「持平而言,蔣萬安本質不是惡質之人」,但是,柯建民寫到:
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立法上,「你只支持第六條,其餘各條又隨國民黨反對,上台發言「違法」、「違憲」,有清算、鬥爭、針對性,白色恐怖、228死亡數萬人,台灣浩劫慘絕人寰,有被害者,卻不見加害者,你不會心有萬般不安?」
所謂的加害者,就是有如汪希苓和白狼等等極權爪牙們,請問,他們有罪嗎?他們應該接受歷史審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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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近年透過幾部叫好又叫座的電影,對當年朴正熙和全斗煥時期的軍事統治進行歷史審判,
而台灣呢?
一部《返校》的劇情還要說「不希望在政治上有過多著墨」?
那這部電影還會剩下甚麼可看的?
因此,我們也能看到當年利用黑道去執行謀殺者的汪希苓,到現在仍還仍大言不慚的說「沒有一絲後悔」?
台灣人很不在乎黨國威權對人民的暴力殘害嗎?
今天轉型正義何以無法像韓國那樣捲動民氣而風起雲湧?
所以,有人說:台灣跟韓國就有那麼大差異化?
請問台灣人,你會服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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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Raymond D’Addar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