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春秋

【陳昭南專欄】政黨法能制得了「統促黨」和「愛同會」嗎?

你知道台灣到底有多少個政黨嗎?

正確答案是:320個政黨(內政部說的)。其中大部分是久未運作的「一人政黨」或「殭屍政黨」,昨天「政黨法」三讀通過後正式規定,政黨連續四年不依法推薦候選人參與選舉,或連續四年不召開黨員或黨代表大會,可註銷廢止其備案。

老朽偶去翻開「政黨法」的24年立法拼圖,可以很清楚看到大車輪對該法案的「一擋再擋」之惡跡!

早在上世紀從連戰兼任行政院院長時期,即已不斷有人提及或討論,應訂定「政黨法」,直到二○○○年總統大選前夕,行政院首度提出「政黨法草案」,但將政黨不得投資,改為不得經營營利事業;加上國民黨僅願信託,拒絕追究不當黨產,致朝野協商破局,「政黨法」沉入大海深淵

到阿扁時代,民進黨率先提出政黨法草案,無奈朝小野大,「政黨法」有如空中樓閣,有圖沒影!

延續到了馬英九,把「政黨法」列為陽光四法,大車輪裝腔作勢,好像即將有番大作為了。結果在國民黨掌握立法院優勢席次期間,都因拒絕清算黨產、堅持政黨可以投資,拼命杯葛政黨法。

於今,「政黨法」總算由過半的民進黨輕巧完成立法了!

歷經24年歲月,雖然姍姍來遲,但遲到總比不到好吧!

老朽偶相信,很多人都會將焦點關注到「統促黨」和「愛同會」的下場,根據該法明文,政黨法施行前已依人團法立案的政治團體,應在本法施行後兩年內,依法修改章程轉換為政黨,未修正的政團將廢止其立案,其財產則比照政黨解散的規定辦理。

你說,「統促黨」和「愛同會」還會怎麼「金蟬脫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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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貂言:【阿公說幹話之143】

有人說,路上一個招牌掉下來都可能砸到一個黨主席。

一個國家有320個立案政黨,也是台灣奇景特色吧?

一個法案延宕24年才終於三讀通過,是民主怪象吧?

紅通通的「統促黨」算是「黑幫」還是「政黨」?

肆意對路人施加暴力的「愛同會」是政黨嗎?

大戲才正要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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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總統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