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春秋

【陳昭南專欄】敵我意識不容被混淆 懸掛五星旗豈是言論自由

近日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建議政府盡速處理「五星旗在台灣各場合的出現」的議題。該提案在10月22日已達到附議門檻,按規定,國發會已表示近期將開會討論決定主責機關,主責機關亦將在2個月內做出回覆。

針對該網路提案持反對意見者,搬出2008年6月20日,大法官釋字644號解釋主張說,上述的這樣主張已被判定是違憲的。取締五星旗在台灣懸掛或招搖,即是「箝制言論自由」。

於是,又有一些人,強烈駁斥說,如果強調言論自由,那是否可以拿希特勒的「納粹旗」參加公開活動?(莫忘某高中生在校慶舉辦的變裝活動所惹起的風波!)

老朽偶在此不討論這些議題的適法性問題,就像不當黨產的充公,或是白狼的統促黨是否黑幫一樣,一觸及適法性,就沒完沒了,曠日費時,無補於事。

老朽偶只是想提醒大家,關於中共19大啟動的一項立法:「新華社31日報導指出,最新審議的刑法修正草案中,相關刑事責任被提高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犯罪的細則也更明確,包括「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國旗、國徽;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國國歌歌詞、曲譜,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它方式侮辱國歌等,情節嚴重的將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予以拘役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等」。

很明顯,中共此一措施乃係瞄準港澳而來。而如果對岸已經這麼樣祭出「惡法」對付「反政府行為」,台灣卻「敵我不分」的縱容「敵國」在台灣張牙舞爪,那還高談什麼「團結國人」?消弭意識形態的紛爭?

老朽偶必須提醒:中共以導彈對準台灣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台灣國防軍備也都是「針對中共作為假想敵」而建構整備,則中共就是台灣的唯一「敵國」,殆無疑義。也所以,兩岸關係仍處於無信任基礎的敵對狀態,才會有所謂「加強接觸交流」「去異求同」等等的喊話,也才會有「武力併吞」等不時武嚇台灣的一張張嘴臉!除非最大在野黨的車輪們敢於否定此一早已存在的事實,則,中共政權當然就是台灣最大的唯一的「敵國」

那麼,「敵國」這麼大大方方在台灣這樣張牙舞爪,而我們卻不能在中共高官面前插插小「國旗」,甚至連周子瑜這麼可愛的小女生,也要被迫在電視鏡頭前鞠躬道歉,你還要叫我「忍」?

老朽偶認為:這是會遭「天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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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貂言:【阿公說幹話之134】

所謂「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其實就是民族主義。

而中共最擅長的民族主義其實就是大漢沙文主義。

所以,有所謂「台生」宣稱:

他加入中國共產黨,是因為嚮往崇拜「馬克思主義」。

於今要在中國要找到「馬克思」的影子?

真的就像王定宇所說的「証明其腦袋灌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