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政府在中國內戰中敗退至台灣,隨同而來的還有從全中國各地強迫徵招的基層士兵,這些沒有背景、被迫與原鄉親友分離的底層人民,相較於江浙財團、孔宋集團等高官顯貴,他們並不屬於國民黨優先照顧的「自己人」範圍中。為了鞏固統治基礎、避免這些孑然一身的單身青壯男性變成安全隱憂,國民黨政府來台後透過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等政策,將大量台灣土地重新分配,藉以安置這些人群。
然而,這些土地不見得總是肥沃,有更多的案例,是國民黨讓這些基層士兵去「墾荒」。每天跟窮山惡水奮鬥,累到只想睡覺休息,才不會有其他想法,又能夠加減獲得一些收成,可謂一石二鳥。彰化溪洲的榮光村,就是這個歷史脈絡下的一個典型。
《上報》近日的調查中指出:「1952年,國防部總政治部設立彰化大同合作農場……讓汰除退伍的官兵集體墾荒。……這片土地後來放領給原耕種的農民,農場鄰近則設立榮民工廠,50年代是麻繩、紡織加工廠,70、80年代為造紙廠,20幾年前為水泥預拌場。2010年,預拌場結束營業,在荒廢多年後,這片土地去年被政府公開標售。這段長達6、70年的記憶,即將走入歷史。」
榮光村的特別之處,在於它並非是一般傳統印象中的「外省眷村」,而是「外省弱勢男性與本省弱勢女性」所結合成的「族群融合村」。外省弱勢男性,在本文一開始已有所介紹,至於本省弱勢女性,則要從榮光村的別名「啞巴村」說起。早年台灣社會民情保守、農業社會又普遍重男輕女,對於生理機能有缺陷的女性,不但統稱為啞巴,更往往視為是難以出嫁的「賠錢貨」,因此手中有一筆退休金、希望能成家立業的外省榮民,跟上述提到的本省家庭,就有了共同的交集,而成為榮光村這樣的聚落。
或許是同為天涯淪落人的相依相憐情感,榮光村這樣的弱勢組合,感情反而要比社經地位較好的家庭來得更緊密。由於榮民年紀普遍較大,往往珍惜得來不易緣分,因而女性的地位要遠高於傳統的本省農村或外省家庭;他們的小孩,也打破了社會上普遍的刻板印象,健健康康地成長,事業有成的也大有人在。
在那個年代的台灣,一定存在著許多的榮光村,外省榮民或許是跟本省的弱勢女性、或是跟更弱勢的原住民女性共組家庭。當然並不是這樣的組合就是「幸福保證」,家暴、個性不合、小孩走偏的情況一定也有。但是榮光村在社會與政治意義上最重要的意義是,這樣的家庭,跟其他的家庭差不多,沒有特別好、沒有特別壞,甚至在像男女地位這樣的類別中,因為特殊的組成背景,反倒相對進步。
因此,對比在政治圈與媒體圈,長年以來由特定群體一直試圖形塑的「族群對立」,透過歷史事實的考證,其實是一種為了鞏固統治階級而打造的假議題。就如文史工作者管仁健多次強調,像他那樣出身的「外省賤民」,往往是在社會要求公平正義時,被「外省天龍人及其本省附隨統治集團」搬出來當擋箭牌的,把焦點轉移到本不存在的「撕裂族群」上。
在蔡英文政府推動年改議題後,台灣社會又一次重新檢視包含「18%」、「公務員外省人保障名額」等「陳年舊案」,對於不熟悉此一方面的年輕世代而言,無疑是一次政治啟蒙,驚覺這些政策所保障的對象,嚴格來說並不是外省人,而是「外省天龍人及其本省附隨統治集團」。自國民黨遷台之後,台灣社會真正的問題,一直都是階級。
當前榮光村正面臨因土地標售而可能導致歷史記憶流失的問題,國寶級詩人吳晟正為此努力奔走,這篇短文除了希望能為保存榮光村歷史記憶盡一份心力,也希望能藉此重申榮光村所代表的,不只是一處個案,而是「那個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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