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遭梁姓犯嫌綁架殺害的事件不僅震驚台灣社會,同時也成為馬來西亞當地熱議的的話題。此次案件不免使人聯想到發生在2018年2月的潘曉穎命案,香港犯嫌陳同佳來台殺害同行女友的案件同樣也是備受關注,然而此次的不同之處,是由台灣人犯下的罪行,不論台灣社會、馬來西亞民眾乃至國際觀感,對於台灣不論警政系統、司法體系的究責在所難免。
已有報案卻沒有三聯單? 警察疏失誰來買單?
此次案件發生之前,犯嫌在九月已經有犯罪未遂之紀錄,並且台南大潭派出所監視器顯示,當事女學生在教官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卻因女學生無法指認為由遭警方「吃案」,甚至連報案的三聯單都未提供,以致犯嫌有機會再次犯下罪行。同時,犯嫌在相同之昏暗地段犯罪,也是因為台南市政府行政系統的缺失,未能及時改善長榮大學學生長久以來反應的路段昏暗問題,才導致如此悲劇。
台南警方在接獲報案未積極處理上次發生的案件已成定局,應該就辦案不力究責,然而在此次案件發生以後,卻不承認過去的報案紀錄以及消極的辦案方式,不僅彰顯警政缺失,更是有違警務從業倫理。未來若社會案件再次發生,這樣消極辦案又不承認錯誤的台灣警方,將如何取信於社會大眾?台灣當前處於法治社會的民主化階段當中,若還再重蹈過去威權社會人治的錯誤,台灣還有何可以聲稱民主自由的驕傲?
1999專線形同虛設 案件防不勝防,難道只能人人自危?
而長榮大學學生屢次撥打1999尋求協助處理路段昏暗事宜,也是有所紀錄之情事,然而台南市政府行政單位未就此做出回應和及時處置,不單單是應證行政機關處理效率不彰,更說明人民的意見遭到任意藐視,所謂行政為民服務的精神何在?行政單位的缺失顯示台南市政執行效力不彰,公家單位忽視民意反映結果,才導致了犯嫌屢次有機可乘,1999供市民及時反映問題的專線設立,其意義到底何在?
如今,歸仁分局局長已遭裁撤,但如此對基層員警開刀真的能徹底解決問題嗎?當務之急應是檢討受理報案以及檢調漏洞,確保台灣警政系統依法辦事、遵程照序的根本,否則僅是以儆效尤的裁撤高層,根本上警政疏漏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而行政怠惰更是長久以來的積習,屢次對於民眾反映之公共設施缺失的問題無所作為,基本上已經構成所謂「行政不作為」,不僅與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相背離,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請求其執行而怠於執行,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應以國家賠償做出處置。所以這不單單是台南地方所要面對的問題,更是台灣應全面性檢討的不足之處。
台南地方7月才剛撤換局長的風氣之下,更應該著手處理的是警政系統整體問題,而非一昧撤換、懲處卻最終無法解決問題根本。而行政系統更是當前台南市長黃偉哲更應該檢討並出面道歉,尤其在案件發生之當下,市長黃偉哲未就事件即時發布聲明,而是在臉書宣傳觀光活動,並且首先於臉書對事件表達看法而未正式召開相關記者會表達歉疚之意,實有失市長面對涉及國際相關事件的格調。因此,市政團隊面對緊急事件的態度和行為也應該加以檢討,甚至針對事件,黃偉哲僅表示「防不勝防」,更是對台南治安及警察滿意度第一的信心不攻自破。如此消極而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僅是對於家屬的二次傷害,更是破壞民眾對於市政的信賴。
悲劇總是重蹈覆轍 台灣社會應要學會謹記教訓
台灣總是在案件發生以後,才開始重視相關問題,不論是過去鄭捷犯下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小燈泡事件或是普悠瑪翻覆如此大規模的事件,都需要經過無辜性命的犧牲才能引起關注。如今來台學習的馬來西亞女學生在台灣魂斷異鄉,才抖落一系列警方吃案、行政怠惰的台灣潛藏已久的結構性問題。當務之急,除了審理案件並且檢討過去的缺失以外,更要思考如何避免未來重蹈同樣的錯誤,並且在面對涉及國際相關的案件,更要有明確的立場和積極的作為。
此次隨機擄人殺害的社會案件,不僅考驗台灣面對相關事件的應變能力,同時也影響了台灣的國際形象。事件的發生必然不可預料,但絕非防不勝防,我們有無數次機會可以亡羊補牢,不應該讓一個個無辜的生命成為台灣人稍縱而逝的教訓,讓悲劇一再重演。未來還有一系列的審理程序將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相信判決結果也將是台灣、馬來西亞乃至國際間的輿論熱潮,台灣應及時在審理過程中發揮所謂的法治及人權精神,給予受害者、家屬以及社會公平且合理的交代,並展現對於過去錯誤的改正決心和未來的改善,才是真正解決問題並推動社會持續進步的根本之道。
=========================
(本文僅代表作者意見,若有任何指教,歡迎來稿)
【六都春秋】臉書:https://goo.gl/hshq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