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雙十公車市民專屬優惠啟用才11天問題叢生,繼續前有人雖已綁卡但仍被扣款外,市議員施志昌接到投訴,有學生證一卡通卡後遭扣款,學校要學生換卡綁卡,十足擾民;市議員羅廷瑋質疑網路上有人聲稱要買優惠卡,可能有觸法之虞。
羅廷瑋表示,市民綁定悠遊卡上面並無身分辨識的相片,而乘客上下車刷卡也是在那幾秒之間,最近有許多非台中市民打電話到服務處,說沒有公車優惠苦不堪言,這樣一看的確有需求才會被有心人士想利用,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到底有沒有可以稽查的機制?否則非市民盜用別人的卡片一樣享有優惠,豈不是壞了市府的初衷!他要求交通局儘速出面說明公車優惠卡可能被盜用的預防方案,也要公開呼籲買賣公車優惠卡有可能會觸法,以杜絕這種歪風。
法制局回應,非台中市民,卻使用市民獨享之雙十公車卡以逃避車資,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市議員施志昌表示,有家長跟他反映,近來雙十公車市民優先政策造成學生極大的困擾,學生使用的學生證一卡通綁卡搭車被扣款,向學校反映結果是許多卡片本身設定有問題,導致綁卡失敗。但設定問題不解決,反而還要學生找另外一張卡片綁定。之前市府說希望可以減少每個人帶的卡片,結果現在卻讓學生帶更多卡。
施志昌也表示,被扣款的問題,問題端發生在市府本身,學校學生證一卡通出問題,學校也沒有協助解決,而是要學生自己打1999去辦理退款。但退不退錢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學校發的學生證一卡通為何有些人的不能用來綁定?此問題有沒有辦法排除?有沒有必要再找另外一張卡綁定?而不是只關注在退款問題上!
施志昌建議,由於此案不只發生在一人身上,教育局應該全面清查哪些學生證一卡通、以及是否有其他學校綁定有問題,交通局也要協助教育局處理設定的問題,不是各單位間互相推諉,最後也沒針對問題來解決,盧秀燕市長不斷說要簡政便民,但現在所做的事情根本是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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