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國會兩院的議員由於代表民眾行使立法權監察權,懟天懟地對空氣,連總統都可以不放在眼裡,地位很高。但是他們的薪水卻受到限制,不能隨便漲。因為有一個聽起來特別奇葩的「限制議員工資法案」:
「任何關於改變參議員和眾議員服務報酬的法律,在眾議員經過改選之前,不得發生效力。」
這條看起來有點費解的法律什麼意思?其實就是說如果議員想要漲工資,必須修改法律,而且只能是改選後在下一屆才能生效。換句話說,就是你可以種樹,但自己不能乘凉。
這就是著名的美國憲法第27修正案。正是有了這個修正案,美國議員想漲工資一直很難,因為在變數很大的選舉中,沒有人能保證自己下一屆還能接著幹,誰也不願意冒著被選民罵謀求私利的危險,為他人做嫁衣。由於大部分選舉產生的高級公務員,包括總統的工資都是由國會議員審核批准的,國會議員自己漲不了工資,變相等於大部分高級公務員都漲不了。目前,普通的國會議員年薪為17.4萬美元,對於普通人來說比較高,但如果考慮通貨膨脹因素,國會議員的實際收入已經跌到1990年來的最低水平。而且他們大部分沒有退休保障——因為法律規定至少在國會服務20年以上才能享受政府的退休福利。
但很多人想象不到的是,這條把美國最有權勢的一堆人捆住的法律,居然是一個如今都還很不起眼的學渣,為了讓自己的論文拿到A而推動完成的,簡直是世界憲政史上的一个傳奇。
故事的起源
1982年,正在美帝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就讀的大二學生格雷戈里·沃森(Gregory Watson)非常焦慮。他主修經濟專業,期末教授布置了一个關於「政府流程」的作業,必須完成一篇論文。
這個平時成績就不怎麼樣的学渣焦頭爛額,不知道該寫什么好。只能專門去泡圖書館查資料,希望從美國立國之本——憲法中找出一點東西來拼湊論文。沃森無意中發現,在美國立國之初的1789年,開國元勳、第四任總統、號稱憲法之父的詹姆士·麥迪遜曾經提出過一个憲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是限制國會議員工資的。因為議員行使立法權,如果要謀求私利,自己給自己立法定工資,這就太容易了。所以麥迪遜的提案就是從程序上進行巧妙的限制,避免議員用公器謀求私利。
但美國開國之初,聯邦財政困難,議員的工資並不高,和社會平均工資持平甚至還要低點。比如第一屆國會居然跟打散工一樣,議員們發薪日!也就是上一天班給一天錢,每天6美元!那時候國會一年其實才開兩個月的會,議員們撐死能拿兩個月的工資……不搞點副業簡直活不下去。直到70多年後南北戰爭爆發,議員工資才定為年薪3千美元,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增幅。所以這個修正案各州都覺得不是很必要和迫切,當年只有9个州批准,其他州收到提案後沒有表態。由於沒有達到憲法規定的四分之三的多數,就被擱置起來了。
這一擱置,居然就是200年!這兩百年中議員工資在爭議中,有起有落增長緩慢。別說議員,美國公務員最高職位總統的年薪,在最初的一百年沒有漲過(2.5萬美元)!所以幾乎所有人都忘了這一條沉睡中的提案,包括法律專業的人士。
學渣沃森在粗略的研究了這條提案後認為,根據憲法,它在理論上依然處於未獲認可的(unratified) 狀態,而且沒有設立時間上的期限。只要它能滿足憲法規定的四分之三州投票通過的規定,就有可能真正成為憲法修正案。而且,它作為一條限制官員收入的法案,具有立竿見影的現實意義。
滿以為發現了新大陸的沃森把自己的想法寫成了論文,提交給了教授莎朗·懷特(Sharon Waite),懷特教授認為他研究的是不著掉的東西,毫無意義,所以成績評定的時候只給了一個“C”。沃森好不容易在自己的學渣生涯中研究出一點新東西,滿以為可以拿一個夢寐以求的“A”,結果就這麼被無情打擊,心裡面氣不過。所以多次向教授申訴,要求更改成績,結果教授就是不改。懷特教授多年後回憶說:「我沒有看到任何特別出色的東西,我認為C可能還不錯。」
不死心的沃森某天突發奇想:我如果把這條古董提案從「可能」變為現實,也許能理直氣壯的拿一个A?
一個19歲的在校大學生,沒有任何經濟基礎,毫無社會經驗和關係可言,卻想要推動一條已經擱置了200年的、關乎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修正案,怎麼聽起來都像是天方夜譚。而且要通過這條修正案,必須要目前美國50个州的四分之三同意,也就是至少38个州。除去200年來已經表决通過的9個州,沃森還需要29個州同意!
沃森沒有什么特別的辦法,他能想到最簡單粗暴的方式就是寫信。他挨個給各州的議員寫信,不厭其煩的講這個事,希望議員們能在本州推動這個修正案通過。很顯然,當面拜訪是更好的遊說方式,但是沃森沒有錢,他實際上只買得起郵票而買不起車票。
不出所料,絕大部分議員對於推動這個堪稱古董、且對自己一毛錢好處沒有的修正案毫無興趣,禮貌一點的找個理由搪塞,絕大部分就是石沉大海,人家根本就不理他。但是皇天不負有心人,他鍥而不捨猶如孟姜女哭長城一般的信件,甚至直接打電話給議員,最終打動了緬因州的參議員威廉·科恩(William Cohen)。科恩頗具影響力,後來還曾經在克林頓內閣中擔任國防部長。在他的推動下,1983年,緬因州終於通過該修正案。
萬事開頭難。有了一個作為模板的開頭之後,剩下的就是順理成章。在沃森的郵件和電話的轟炸下,1984年科羅拉多州通過了該修正案。1985年又有5个州通過……整整十年的努力之後,在1992年5月7日,密西根州成為第38個批准該修正案的州,沃森以常人難以想象的頑強毅力,一票一票地游說,一州一州完成,最終大功告成,完成了一个無人置信的神話。
小人物譜寫出奇蹟
美國國會在收到第38个州議會遞交的修正案批准書之後,於1992年5月18日宣布,1789年第一屆國會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中限制議員工資法案,在時隔203年後正式成為美國憲法第27修正案!這也是目前為止美國憲法最後的一個修正案,一個完全由普通小人物推動完成的國家大法!
此時的沃森,早已經從大學畢業,成了一個頭頂瓜禿、為了生活要找好幾份兼職的中年油膩男。由於大部分精力都花在打工寫信上,他的學業斷斷續續,最後甚至沒有拿到學位。他在步入社會的前幾年是靠母親的資助生活,最後在德克薩斯州議會找到一份臨時工的工作。就是這點微薄的收入,讓他完成了十年的堅持。當年他念念不忘的初心——那個沒有得到過的“A”,已經對自己的生活毫無影響。他在後來接受電視採訪時說,十年中他光是郵票錢就花了6000美元!在八十年代,這是一筆巨款,已經足以在德克薩斯交房子的首付了。他坦言支撐自己堅持下去的動力,除了那个心念念的“A”,就是改變憲政歷史、約束政客權力的信心。
如今,年過半百的他未婚未育,連工作都很難找,生活很是落魄,他讓光鮮的國會議員們沒法隨意漲工資,自己卻也為找一個連續的工作而苦惱——跟任何一个苦壁的中年人並無二致。但是他依然為自己年輕時候的壯舉而自豪。
2017年,有記者找到當年沃森的老師——已經退休的懷特教授,把沃森的故事告訴了她。老教授極為震驚,她從來沒有想到,自己當年拒絕修改的成績評定,讓一個學渣鍥而不捨的改變了國家的憲法。成為師門最大的榮耀。心懷愧疚的懷特教授當即簽署了一份正式更改成績的表格,將當年沃森的論文評定改為“A+”。學渣沃森在經過35年的等待之後,終於拿回了屬於自己的“A+”!
雖然這個成績改變不了沃森的生活,但是,這個世界比沃森更富有、更光鮮、更有權勢的人那麼多,可又有誰敢說自己比這個禿頭男的人生更偉大、更有意義呢?他這輩子只做了、也只需要做這一件事,就已經永垂青史。
其實我們身邊有很多中國版的「沃森」,但只得其形,不得其神。我講這個小人物逆襲的勵志故事,其實並不是僅僅為了給諸位打鴨血。因為我們必須承認,這個故事能且只能發生在美國。
正是美國開國先賢們在制度設計上的遠見卓識,才使得兩百年後,依然能有微不足道的小人物通過一己之力捆住政客權力的傳奇出現。沃森證明了一個小人物鍥而不捨能夠達到的法律高度,而美國的憲政體制,給他提供了達到這個高度所需要的階梯,只有一個從骨子裡尊重、崇尚法治的體制,才會產生這樣的故事。
沃森曾經說:「我想證明一個極端敬業、勇敢發生、充滿活力的小人物可以推動歷史進程。」如果有那一天,國人之中真正出現沃森這樣的小人物譜寫的奇蹟,也許才是我們真正邁入現代文明、值得驕傲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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