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修憲呼聲漸起,其中一個讓我深感不安的倡議,是調降修憲門檻。
憲法之所以是憲法,就因為是法秩序的根本,不容輕變。即使是行憲長達兩百餘年的美國,也設有門檻極高的修憲程序,主要以司法解釋(而非修憲)的方式來因應時代更新,以求維護憲法的權威性。
打個比方:穩固的房屋只能建築在穩固的地基之上。你可以抱怨房子裡面的空間(自由)不夠大,也可以抱怨房子的結構(體制)不夠輝煌,但如果你容許地基輕易開挖,房子就會很容易坍塌。你完全可以對房子有所不滿,嫌它舊、嫌它小,都可以,但首先,你必須要有一個不容易倒的房子。
不是說修憲程序完全不能調整,但我相當懷疑在維持「地基穩固」的前提之下,還有多少放寬調降的空間,以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而言: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這個修憲程序設有三道關卡,第一道在代議,第二道在時間,第三道則在公投。倘若放寬第一道,有心人設法拋出修憲公投案的可能性就會增加;倘若放寬第二道,就可能會在缺乏冷卻期的情況下衝動修憲;放寬第三道?開什麼玩笑,修憲這麼大的事,可以連有選舉權公民過半數同意都不要嗎?
尤有甚者,以台灣地緣戰略局勢之險惡,放寬修憲門檻,更可能會讓外敵獲得可乘之機,進而策動具有民主自殺性質的修憲提案。舉例而言:規定我國「首重民生」,國防預算不得逾越一定比例或數額,實質達成癱瘓國軍的效果;抑或規定我國「愛好和平永久中立」,不許任何外國軍隊進駐,好讓國家自絕於外援。
到時候,不論公投成敗,局勢都會變得非常麻煩。誰敢反對這樣的修憲提案,就把他打成和平的敵人。倘若提案通過,和平的敵人就會進一步升級,成為憲法的敵人。
然後呢?
大概沒有然後了。屆時你我即使性命尚存,可能也會被送到亞洲內陸的某個再教育營裡,親身體驗社會主義的優越性。
總之,台灣的容錯空間極為有限,不比歐美家大業大賠得起,可以進行一些天馬行空的制度實驗。在過去數年間,國家體制一再發生讓人不安的變革,比如打造出破壞代議制度與權力平衡的公投法,以及容許少數罷免票凌駕多數當選票、或是以單一選區投票法拉下複數選區當選人的罷免制度。既有悖於現實,亦不合乎法理,已經造成相當嚴重的災難。
倘若接下來又把腦筋動到修憲門檻上,進而讓國家的根本發生動搖,很可能會醞釀出另一場民主自殺的危機。
本文轉載自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本文僅代表作者意見,若有任何指教,歡迎來稿)
【六都春秋】臉書:https://goo.gl/hshq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