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與國家人權博物館27日舉行新書發表座談會,針對白色恐怖時期兩個代表性的政治案件「鹿窟事件」與「統中會案」,編印七冊檔案史料彙編,多位受難者及其家屬也有現身說法。其中,統中案的主犯許席圖因涉及叛亂被抓,隨後被判精神失常,然而審案人員卻仍多次對其施加酷刑,最後被安置在玉里療養院療養。統中會當事人呂建興(筆名呂昱)以統中會受難者身分出席座談會,他今天也在臉書特別強調,社會應重視許席圖遭受不人道待遇迄今的殘酷事實,並呼籲社會應給予政治犯最大的關懷。
統中事件是1960年代極具指標性的政治案件,統一事業基金會(統中會)在1968年由許席圖創辦,沿襲1963年成立的「中國青年自覺運動推行會」,以「我們不是自私頹廢的一代」為號召,標榜「摧毀共產暴政」、「反對台灣獨立」,串聯全國大專院校及高中職,但最後遭以意圖顛覆政府的罪名起訴。
根據史料指出,許席圖在1969年2月被抓,8月被判精神失常,但軍事檢察官仍依「懲治叛亂條例」提起公訴。呂建興表示,當時由國防部、警備總部與法務部調查局等單位成立的「七一一專案小組」,事先編制一套「青年叛亂」的劇本,將逮捕者一律拷打成為「意圖推翻政府」的重罪。由於許席圖是主犯,審案人員更多次施加不同酷刑,迫使他呈現精神崩潰狀態。當時蔣中正甚至要求對許席圖審判,稱「不論其是否精神分裂症,既係主犯,不得停審,應判處死刑。」
多位同案受審者們憶述,許席圖在獄中被虐待到發瘋,白天語無倫次,行動異常,夜間則大聲哀號「放我出去」,他們表示,每逢有大官前來視察,監獄官就把許席圖捆綁起來,用布條塞住嘴巴。
呂昱在座談會上提到,他看到「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布的檔案後,才知道原來該案已經經過來回16次官僚系統審理,負責審判的人不是軍事法庭法官,而是「黨政軍特」。他強調,許席圖在最後審判過程中完全消失,但審判的人卻仍用他的口供當作證詞,判其他人無期徒刑15年,呂建興指出,許席圖已被證明是精神分裂症,卻用他的自白書做為判決其他人的證據。
呂昱說,即使最後許席圖因判刑未確定而逃過死刑槍決,但獨裁者的冷血無情,現在看來猶然令人不寒而慄。許席圖在玉里療養院度過長達30多年的歲月,2003年他領到戒嚴時期不當審判基金會的「補償金」,並於2004年得到「回復名譽證書」,2019年5月27日,許席圖所涉及之統中會叛亂案,由「促進轉行政義委員會」通告撤銷判決書,但許席圖的精神狀況卻再也無法回復。
他受訪時特別指出,在今天開放社會中,許席圖的如此不幸境遇,台灣社會理應給予更大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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