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蘇達州去年發生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白人警察蕭文(Derek Chauvin)以膝蓋壓住頸部致死,引發全美「黑人的命也是命」示威暴動,蕭文被控二級謀殺罪、三級謀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三項罪名。陪審團19日開始退庭商議,在經過2天、約10小時討論後達成共識,裁定蕭文被起訴的3項罪名皆有罪。
蕭文所犯下的3項罪名,二級謀殺罪最重可被判40年,三級謀殺罪最重可被判25年,二級過失殺人罪最重可被判10年。法官卡希爾(Peter Cahill)宣布,將在8周後宣布量刑。佛洛伊德家屬及委任律師克魯普(Ben Crump)在裁決出爐後發表聲明指出:「今天的裁決(的影響力)遠遠超出這個城市,對這個國家乃至全世界都具有深遠影響。」
聲明續指:「非裔美國人族群的正義就是全體美國人的政治,此案是美國史上對執法部門問責的轉捩點,並發出一個明確的訊息,我們希望每個城市及每一州都能清楚地聽進去。我們感謝明尼蘇達州檢察長艾里森(Keith Ellison)及其團隊為佛洛伊德帶來正義所做的努力,但這並不是結束。我們沒有忘記,其餘3名警員在佛洛伊德之死中扮演的角色,他們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蕭文的律師向陪審團表示,蕭文當時處置合理,並稱46歲的佛洛伊德是死於心臟疾病及濫用藥物等問題。檢方則強調,蕭文當時對付佛洛伊德的方式「連小孩都知道是錯的」,主張陪審團應該判決謀殺罪名成立。美國總統拜登在判決出爐前祈求有正確裁決,他說佛洛伊德家屬承受壓力與焦慮,並認為案件罪證確鑿。
佛洛伊德去年5月25日因疑似在便利店使用一張20美元假鈔被捕,他在明尼亞波里斯市被4名警員鎖上手銬,因拒上警車而遭蕭文雙膝壓住頸部制伏在地9分29秒,佛洛伊德曾多次告知呼吸困難未被理會,最終失去知覺死亡。佛洛伊德之死去年夏天在全美各地掀起示威潮後,非裔青年萊特(Daunte Wright)上週在明尼阿波利斯市近郊的布魯克林中心(Brooklyn Center),誤遭執行例行路檢的女警槍擊身亡,再度引發群眾上街抗議警察暴力和種族不公。
本文轉載自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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