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錢豹女酒駕致烘培師慘死,全國人民對此感到憤怒,進而發現她為酒駕累犯,輿論再興起要求對酒駕者加重處罰乃至對酒駕人士施行「鞭刑」,求能讓酒駕造成家庭破碎的事故不再發生。但我想問的是這樣加重刑罰,有辦法根絕酒駕嗎?
在民國100年酒駕加重刑期後,隔年的酒駕肇事事件大幅降低,可歸功於刑法與行政罰加重(註一),但酒駕累犯比例仍然高達38.86%(註二),換句話說三位酒駕人士其中一位是慣犯。
對於廣大人民,我們或許可以期待加重刑罰而降低酒駕人數;但加重刑罰對累犯有用嗎?為什麼他們被處罰後,仍敢繼續酒駕?理由不只是處罰不夠重,而是酒駕行為對他們來說不等同會帶來處罰。
動物會對特定刺激產生反應,但對於酒駕累犯而言,存有賭博性質、僥倖心態--上次我酒駕都沒被抓到,這次也是不會被抓到的。既然心存僥倖,那加重後的處罰,他們會因此害怕嗎?不會,因為對他們來說是被警察抓到的酒駕才會被處罰,只要心裡認為自己不會被抓到,就無法阻止他們繼續酒駕。
加重處罰無法嚇阻累犯酒駕者再次酒罪開車,更無法期待警察們及時制止他們上路,那要求鞭刑的我們,是否就像將頭埋在土裡的鴕鳥祈禱災厄不會降臨一般可笑呢?只因為要求加重處罰別人是最輕鬆的方式,修法讓國家去加重處罰他們,在旁不會酒駕的我們不必花費一絲代價就取得心理上慰藉,去忽視可以根本杜絕酒駕者接觸開車可能的方式:全國汽車加裝酒精鎖。
酒精鎖是類似警察路檢時用來檢測駕駛人有無飲酒的儀器,駕駛人需行車前吹氣測試有無超過酒精濃度標準,如超過標準,該汽車則無法發動,進而遏止酒駕者發動汽車。藉由強制全國汽車安裝酒精鎖,遏止酒駕者發動汽車可能,更可以排除酒駕者蓄意租借無安裝酒精鎖汽車。藉由這方法,我們才可能期待沒有酒駕者的未來。
註一:加重罰鍰解決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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